計畫緣起:
隨交通路網改善、捷運新店線、環狀線通車、產業投資建設以及臺北市發展趨近飽和等因素,使新店區成為吸納臺北市及新北市外移人口之重點地區,另因應重大建設持續投入,對各項用地需求更為迫切,尤以住宅區及各項公設用地為甚。
鑑於上述緣由,為適應大環境變遷並促進土地合理利用,「變更新店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下稱部都委會)88年6月8日第466次會議臨時動議決議,採分階段執行,其中第一、二階段已於88年、90年發布實施,而包括本案B單元在內之11處農業區則納入「暫予保留,另案辦理」案件。
本案所屬都市計畫前自96年8月3日起辦理公開展覽30天,並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下稱市都委會)101年7月26日第22次會議審議通過,主要計畫於101年11月14日報請內政部審議,經部都委會專案小組8次會議研商後,於108年10月30日經地政司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決議尚具區段徵收開發之公益性及必要性,都市計畫續於109年1月14日經部都委會第961次會議審議通過,續依其決議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自109年7月24日起公開展覽30天,並於109年8月12日、8月14日舉辦說明會),並於109年11月20日市都委會第123次會議審議通過,主要計畫經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召開4次會議研商後,於112年5月16日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細部計畫於112年7月21日新北市都委會第154次會議審議通過。
本案位處捷運環狀線及安坑線雙捷運交會,配合未來發展需要劃設住商土地及相關公共設施用地,並依相關法令規定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開發範圍東橫跨新店區中正路兩側,西臨溪園路,南以十四張路為界,北至復興路(詳附圖),計畫面積約34.0321公頃。
區段徵收範圍:
B單元區段徵收位置示意圖: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配置:
(都市計畫尚未發布實施,相關內容仍應以發布實施為準。)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配置表:
建蔽率及容積率: